APP下载
机会在手,求职信息实时掌握
    Alternate Text
    APP下载
    Alternate Text
    微信公众号
    Alternate Text
    小程序
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2022年浙江宁波象山县卫健系统第二批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医务人员120人公告

分享至

2022年浙江宁波象山县卫健系统第二批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医务人员120人公告已发布,中公医疗卫生网为大家提供医疗卫生招聘相关备考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浙江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思维导图知识书领取面面俱到面试考编包考编趣味入门课考前20天划重点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及《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医务人员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户籍不限。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出生日期依此类推)。其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各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医务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本次公告是2022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医务人员中长期招聘计划,招聘指标根据招聘情况和各单位需求会适时进行调整,具体以象山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的公告为准。

(五)本次招聘对象均为我县医学类紧缺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3:1;若不足3:1的,按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邮箱地址。报名时间:从2022年5月31日上午8:30开始,本批第一次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6日24:00,象山县卫生健康局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并将根据本批第一次招聘情况调整招聘计划再次进行公告。报名邮箱:515954287@qq.com,联系电话:0574-89387316、89387317。

3.报名要求:报名需提供的材料为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公告中下载附件2,报名表需本人签名),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历届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同一底版1寸彩色正面近照电子版;所有报名资料以pdf扫描件形式上传。每人限报1个职位,并接受资格审核。在参加考试前将再次审核报名资料原件,如发现招聘人员报名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由象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考场。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测试与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

(三)签约。各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2022年应届毕业生按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按1:1比例最后一名出现2人以上成绩相等的,则都确定为签约对象。确定为签约对象的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体检工作由象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各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按1:1比例最后一名出现2人以上成绩相等的,都确定为体检对象。入围体检的对象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考核工作由象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象山县卫生健康局报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710/index.html)、象山县卫生健康局网 (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793/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如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专题推荐

进入关怀模式